中法马尾之战
(一)法人狡贪 清廷积弱
历史上,越南为清王朝封贡之国,载在典册,中外咸知。而法人狡贪思逞,肆意鲸吞。清光绪九年 (1883年)冬,法国在越南圻挑起中法战争,清军失利。光绪十年(1884年)农历二月间,法兵扑犯我 防营,我黑旗军在越南观音桥英勇抗击,战胜法军。法军战败,无理逼迫清王朝赔款,清王朝派李鸿章与 法国钦差大臣福禄诺在天津谈判。四月十七日(5月11 日)签订《中法简明条款》。五月初一、初二 (6月23、24日),法军“以巡边为名,在谅山地方直扑防营, 先行开炮轰击,我军始与接仗,互有杀伤”, 法人背约,“无端挑衅,伤我官兵,本应以干戈从事。因念订约言好二十年,因不必因此尽弃前盟”。清王 朝对法国“情喻理晓、至再至三”。闰五月二十四日(7月16日),三个月未满,清王朝就明降谕旨,“照约 (从越南)撤兵”, 向法人“昭示大信,所以保全和局者,实已仁至义尽”,幻想法人“稍知礼义,自当翻 然悔改”,可是法人“竟始终怙过,饰词狡赖,横索无名兵费,恣意要求”。六月十五日(8月5日)法军占 据台北基隆山炮台,经刘铭传迎剿获胜,立即击退法寇。
六月十七日督办台湾军务大臣刘铭传奏折报告“基隆炮台为敌攻陷,我军复踏敌营大获胜仗情形,法 军入侵基隆的企图无法得逞,分舰队驶入马尾港,准备袭击福州”。强盗闯进了门,清政府仍苟且偷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