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海蚌”与“西施舌”不一样
近来看到有些文章在“海蚌”后面括注“西施舌”,容易给人误导,长乐人都知道海蚌和西施舌分别为两种 贝类生物。
崇祯版《长乐县志·卷四·物产》,分别记有“蚌”与“车蛤”,蚌是蚌,“车蛤”才是“西施舌”。“车蛤”注 文为“郡志作沙蛤,一名西施舌”。同治版《长乐县志·卷三·物产》,也分别记述“蚌”与“车蛤”是两种不同 的贝类。“蚌”字亦作蜯,蛣也,形如蛤蜊,壳厚而圆(‘长'为字误,笔者注)。《万历府志》:“蚌头钱, 有珠胎。又有一种曰马刀。”“车蛤,府志作沙蛤,土匙也。壳紫而薄,肉白如乳,形酷类舌,俗名西施舌, 味佳。《榕城随笔》:‘中有小蟹寄居,恃蟹而生,相倚为命,’”《长乐县志》民国版沿袭同治版记述。
海蚌自古是长乐的特产,亦是驰名中外的名贵海珍品。长乐海蚌产于闽江口淡水暧海流交汇处,特殊 的水质、水温、底质、饵料诸自然条件使所产海蚌别具脆嫩、鲜美的风味;其蚌唇尤为可口,被美誉为“西 施舌”,纯系文学形容,绝非别名西施舌。
西施舌本名车蛤,又名蛤姑,是另一种贝类生物,因其壳为紫色,且带有二条凹痕,也名“双线血蛤”。 王世懋《闽部疏》云“西施舌本名车蛤,以美见谥,出长乐澳中”。
1985年,经福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,省人民政府公布施行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海蚌资源繁殖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对珍贵特产海蚌实行“保护、增殖和合理采捕”。规定梅花到江田海 域十米等深线以内,面积约七万亩,为海蚌资源保护区;其中石壁、大鹤、沙尾、文武砂、江田五处附近 海域为海蚌增殖区。海蚌采捕标准,最小为体长九厘米。每年公历6月20日至7月20日,保护区严禁采捕海 蚌。保护区内禁止违章作业,禁止使用电、炸、毒等破坏和摧残海蚌资源的捕捞方法。尽管施行严厉的管 理,海蚌资源还是逐年递减。如今,长乐海蚌和西施舌都将成为“世界级”的海珍品了,不能不为世人关切。
相信随着养殖科技的进步,海蚌和西施舌也能够人工养殖工厂化大批量生产运销世界各地,奉献长乐 人民的爱心。
原载2000年1月30日《长乐报》 高宇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