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酒吧大火,已确定一港青一加籍人士死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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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报/福建长乐市酒吧大火,其中一名遇难者证实为二十三岁姓陈的香港青年,他与同姓的加拿大籍同乡在酒吧内消遣,不幸同
被烧死。死者家属批评长乐市当局救援工作马虎,消防半小时才抵达火场,更只得二十五人参与救火救人,获救者挤在救援车内无人理会,要求彻查真相。公安当局
已派人追查事件,证实酒吧非法经营,事发后潜逃的酒吧东主前晚已投桉自首,涉事二十名疑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,长乐市所有一百一十二家娱乐场所要停业整顿。
大
火导致十五死二十四伤惨剧后,长乐市殡仪馆发言人昨日证实,十五名死者中有一名港人及一至两名加籍人士,前者及一名加籍
人士已确认身份。港人死者家属昨向本报透露,死者名陈泓霏,福建人,二十三岁,与父母及姐弟同住于新界区,从事装修行业。农曆新春前,陈与父亲及弟弟到长
乐市家乡度岁,事发当晚,陈泓霏与加拿大籍同乡合共数人在肇事「拉丁」酒吧二楼开派对。
全市逾百娱场停业整顿(c
胡印斌:福建酒吧火灾之后的株连思维
来源:中国青年报 作者:胡印斌 1 月31日,福建长乐市一家“拉丁”酒吧,10多名年轻人生日聚会在室内燃放烟花引发火灾。火灾使得15人窒息死亡,20余人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长乐市委、 市政府采取了5条措施:一是从现场开始即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救援工作;二是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;三是立即开展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;四是切实做好善后及稳定 工作;五是立即关闭全市公共娱乐场所。(东南新闻网2月1日) 地方政府对事故十分重视,应急反应高效,采取措施有力,充分表现了政府的决心和力量。然而,“立即关闭全市公共娱乐场所”还是引发了群众很大的争议。在依法行政渐入人心的今天,如此“一人感冒,全家吃药”的法子怕不是很合适。 理 论上讲,“拉丁”酒吧的安全事故尽管是偶发,也折射出这个行业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。这些隐患已经对人的生命形成威胁,借着惨痛的事故给全体民 众一个提醒,也非常必要,相信也卓有成效。毕竟,那么多鲜活的生命说殒落就殒落了,痛定思痛得来的教训肯定深刻。但理论上的“提醒”、“警醒”,并不必然 意味着这个行业必须全部停顿下来。 平时没事时你好我好,甚至连必须进行的安全检 查都可通融; 一旦出事,便祭起强大的、无往不胜的行政权力,把整个行业乃至相关行业一关了之。这样简单粗放的管理措施,其实就是一种懒政、一种缺乏法律依据的责任转 嫁。火灾如此,矿难也如此,很多灾难性事件均是如此。我不好说这样的法子就是“连坐” |